107學術活動暨異動通知|4/22 臺南市政府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班(職前班第1期)

異動內容:

  1. 原報名截止日期為4/3變更為4/13
  2. 甄試日期變更為4/18(甄試時間及地點不變)

介紹

  • 班別名稱:照顧服務員訓練班職前班第一期
  • 招訓字號:南市勞訓字第 1070217308 號
  • 經費來源: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安定基金補助
  • 辦理單位:中華民國高齡暨長期照護服務學會

招生對象與資格條件

※本班招收訓練對象應以失業者為優先,若因失業者招生人數未達核定預訓人數,始得招收在職者,但其比例以不逾招生人數15%為原則。

  1. 年滿16歲以上之失業者、初次就業待業者及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(含漁民保險)、農民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,性別不拘。
  2. 身心健康、無不良嗜好及傳染病。(甄試錄取後須檢附胸部X光攝影檢查、皮膚疥瘡檢查、糞便細菌培養、濃縮法腸內寄生蟲糞便檢查(含痢疾阿米巴原蟲)。(本項目依縣市主管機關規定調整之)
  3. 具擔任照護服務工作熱忱者。
  4. 自營工作者、公司或行(商)號負責人(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)不得以失業者身分參加本計畫訓練;日間部在學學生如未工作,尚未身屬職場,非屬「勞動力」範疇,亦不符失業者身分參加職業訓練。

訓練日期

  • 學科: 4月22日~5月27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早上8點 ~下午5點)
  • 術科: 5月28日~6月01日(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點 ~下午5點)

上課地址

  • 學科:晉生醫院(台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902巷7號)
  • 實習(機構實習):晉生醫院(台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902巷7號)
  • 實習(居家照顧服務):有限責任臺南市平安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(永康區及北區)

甄選方式

筆試(50%) 及口試(50%)方式進行,於107年04月18日(三)進行甄試,合格分數60分。(經甄選合格者,依甄選成績名次依序錄訓。)

  1. 筆試題型及範圍:選擇題 20 題;範圍:參照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之筆試測驗歷史題庫。筆試加口試總成績須達六十分以上始得錄訓。
  2. 以失業者為優先,為協助弱勢特定對象,報名者之參訓歷史、近半年求職歷程、訓後生涯規劃及適訓綜合評估項目,列入甄試評分項目。具有就業保險法所定非自願離職者、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定特定對象(獨力負擔家計者、中高齡者、身心障礙者、原住民、低或中低收入戶工作能力者、長期失業者、二度就業婦女、家庭暴力被害人、更生受保護人、其他必要者)、外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身分之甄試者,總成績以筆試加口試成績加權百分之三計算,加分之相關身分資格佐證資料,最遲應於甄試當日提出,逾時或未依規定提出者,視同放棄加分資格;經甄選合格者,依甄選成績名次依序錄訓。

甄試日期:107年 04月18日(三),早上8:00 甄試說明會,8:30 起筆試及口試。

甄試地址:晉生醫院(台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928號4樓)

報名費用

  • 參訓費用:新臺幣8,925元「本課程參訓學員須先繳交全額訓練費用」。
  • 補助費用:取得結業證書後,特定對象者依核定訓練費用全額補助;一般身分者依核定訓練費用補助80%。
退費標準
  1. 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收取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額退還學員。
  2.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  3.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
 不予錄訓規定

  1. 報名班次之報名截止日,尚於前次結訓班次之訓後九十日就業輔導期間。
  2. 開訓日前一年內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,且因請假、曠課時數或其他可歸責於學員之事由經退訓。
  3. 開訓日前二年內,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(含中途離、退訓,但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)。
  4. 開訓日前二年內,已有二次(含)以上職前訓練參訓紀錄(含中途離、退訓,但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),且於結訓後九十日內均無就業紀錄。但可提供開訓日前二年內投保勞工保險(不含職業工會、農會、漁會及公法救助關係領取津貼之保險者)之受僱事實證明文件者,不在此限。

報名方式

應備資料

  1. 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各一份
    正面半身照片2吋2張
  2. 勞工保險總表及明細表(開訓日起1個月內)、農保總表及明細表(開訓日起1個月內)。
  3. 其他各項符合特定對象身分者證明文件。

注意事項

  1. 學員參訓當日,訓練單位應為學員(含在職者)辦理參加勞工保險(訓)字號保險。
  2. 參訓學員於參訓期間之請假規定:核心課程之出席率應達80%以上,並完成所有回覆示教課程及臨床實習課程者,始可參加成績考核。
  3. 成績考核及格者,方可向臺南市政府核備後發給結業證明書。
  4. 成績考核分數:學科需達80分以上;術科成績須達70分以上者
  5. 訓練期間重複參訓其他訓練課程,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,不得同時申領補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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